會 長 會 客 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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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 3203 | 2009-05-12 12:12:45 |
堅持青商精神-法治與情義可併存
建議廖會長: 可邀請有去上課的會兄找個適當的時機.. 比如在月例會中用10--20分和會員分享.. 關於用會的名義.去協辦會員所屬公司或其所屬社團的活動 廖會長的想法可以很簡單 1.要避免公器私用 2.要互蒙其利 3.要對會員的訓練有成長 4.要經過法定程序 這樣會長領導者不會有困擾 追隨者也不會限於兩難之中 『以情意相挺或是人之常情』 在堅持青商精神之下.... 我們絕對有機會和智慧去讓兩者(法治與情義)並存 這就是訓練的成果....和價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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